石材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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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7-02-25 15:28:40      点击:
   I.选址意见书的概念
    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上报设计任务书前.其项目拟建地址必须先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其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然后方可连同设计任务书一并上报,否则,有关部门对设计任务书将不予审批。新虾红的客户需求多。
    2.选址意见书制度适用的范围

    选址意见书适用的建设项目范围是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并且是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包括:港口建设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审批或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项目.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国家设立和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项目,在江、河口管理范围内规划滩涂开发利用、河道整治、桥梁、港口、码头等建设项目等。莒红的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