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据
新虾红篇
你的位置:首页 > 新虾红篇

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效力

来源:      2017-02-28 10:31:27      点击:
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效力
    (一)有效期限
    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效力,是指施工许可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效,超过这一期限即丧失效力。新虾红的质量可靠。
    根据《建筑法》第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所谓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许可证交给建设单位之日。
    (二)延期与限制
    《建筑法》第9条还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建设单位因客观原因可以延期.但不得无故拖延开工。
     这里的客观原因一般是指:“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场地平整等)没有完成,材料、构件、必要的施工设备等没有按计划进场。莒红的材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