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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包括哪些

来源:      2017-02-25 14:05:45      点击: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包括: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是持有而不是占有,不能成立留置权。新虾红的质量好。
    (2)债权已届清偿期。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例如,保管人因保管物的瑕疵而受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对该物有留置权。再如.承揽人对承揽费用的请求权.对承揽标的物有留置权。莒红的价格低。